首页  项目总览  全日制MAP项目 全日制MAP项目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良好心理学基础知识,具有将心理学理论和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国防、体育等某一特定职业领域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从事应用心理学相关职业所需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品德素养要求:

实事求是精神,严谨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具有社会责任感。

2、知识能力要求:

掌握心理学基本原理、知识和技术,并能综合应用于解决组织行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治疗与咨询、儿童发展与教育等实际问题。

三、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有一定心理学基础的各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4级浙大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的学制为3年,为全日制培养类型,主要授课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过程以课程学习和专题实践为主,辅之以专题讲座和综合案例分析报告,主要重视以下环节:

    • (一)读书报告

      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4次读书报告,其中1次为专业实习中期汇报。读书报告应在导师的组织下进行,所有读书报告应上交书面文本。累计完成4次读书报告计2学分。

    • (二)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2学分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考核由培养单位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专家组不少于3人,且有1名校外专家参与。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汇报情况统一评定。 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专业实践的内容摘要及详细情况汇报:包含实践场地、岗位时间、工作内容、成果及收获等;

      2.校内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评价。

      3.专家组进行考核评价,并给出专业实践成绩。

      4.培养单位审核。

    • (三)开题报告

      研究生应填写规定格式的开题报告,就论文选题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做出论证,经导师(组)审定通过后,开始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生应该在第二学年末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 (四)预答辩(预审)

      研究生预答辩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两个月之前。预答辩委员会应如实填写预答辩记录表,提出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并明确给出预答辩是否通过的结论。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

    • (五)毕业标准

      1.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最低课程学分要求;

      2.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根据应用心理学各专业方向的特点和要求,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习实践,完成1万字以上的高质量实习报告。

    • (六)质量保证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3.《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

      4.《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条例》

      5.《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及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6.《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细则》

      7.《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8.《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实习课程、读书报告以及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 (七)备注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项目学制:3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费:9万元人民币(全程)
招生规模:22人 (含推免6人)
统考预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27日
统考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25日
统考考试时间:12月23日、24日
开学时间:次年9月

浙大全日制MAP项目招生分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考(以下简称“统考”)两种类型。

其中,推荐免试只针对应届生,需要参加9月中下旬的浙大推免面试(报名时间一般在8月份初到9月中旬),获得免试资格(体检和政审都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获得次年浙大MAP的入学资格。

全国统考面向所有考生,需参加12月份下旬的全国MAP统考初试,考试通过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复试、体检及政审通过的考生方能获得次年浙大MAP的入学资格。

针对两类考生,浙大MAP中心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录取政策。

  • (一)推荐免试

    1.推免报考条件: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详见浙大接收推免研究生的相关通知)

    2.推免报考流程: 申请报名(7、8月)-复试(9月)-预录取(10月)-系统确认(10月)-体检(次年4月)-政审、调档(次年5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次年6月)-正式入学(次年9月)。

  • (二)全国统考

    1.统考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2.统考报考流程: 预报名(应届生)(9月)-正式报名(10月)-现场确认(网上确认)(11月初)-寄送材料(11月初)-统考初试(笔试)(12月底)-复试(次年3月)-拟录取(次年4月)-体检(次年4月)-政审、调档(次年5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次年6月)-正式入学(次年9月)。

    3.统考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4.统考时间: 12月23日、24日

联系电话:0571-88273416  邮件:psymap@zju.edu.cn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海纳苑3幢

浙大心理系

浙大MAP

以理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