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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7 14:50:1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以下简称心理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心理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心理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心理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心理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何贵兵  应伟清    

副组长:陈辉  陈妙峰

成 员:沈模卫  高在峰  何洁  钟建安  陈树林  李峙  

吴明证  王腾飞  胡玉正  周宵

申诉联系人:陈妙峰、崔伟荣(联系电话:0571-88273068 电子邮箱:psyzju@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207

二、复试名单确定

  心理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2的复试比例,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上线人数不 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要求,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心理系研究生科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入围复试的考生,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20日中午12:00前回复短信进行确认;如有放弃的考生,请及时告知,并以书面说明(附本人签名)扫描的方式将放弃声明书发送到cuiwr@zju.edu.cn邮箱。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统考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045400应用心理

(全日制)

12(不含专项计划)

含心理科学研究中心名额1

045400应用心理

(非全日制)

30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复试相关通知信息及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等,请考生在32014:00前用研究生考试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心理系研究生科会通过钉钉建立复试群。考生经钉钉实名认证成功后,需按照要求于32217:00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给心理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2)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国(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7.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需严格按承诺书内容执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1.复试时间:2025327-328

  2.复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幢(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

  3.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有关详细安排会在钉钉复试群通知。

  5.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6.复试具体内容如下:面试(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及PPT展示(请准备5分钟左右PPT,建议主要内容为报考专业方向、以往学习和研究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及研究计划等。PPT请提前准备好并存放在U盘,携带进入复试候场室);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面试总分);专业能力考查等。

  7.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次以专业课、英语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18-30浙江大学校医院提供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通知,网址https://zdyy.zju.edu.cn/2025/0314/c37593a3027298/page.htm,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10日前寄到心理系研究生科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心理系研究生科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207室,心理系研究生科,邮编310022,联系电话:0571-88273068

注: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心理系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心理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1:应用心理专业(全日制)复试名单

 


附件2:应用心理专业(非全日制)复试名单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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