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成立于2023年12月12日,依托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完整的学科优势和浙江大学的交叉学科优势,承担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心理咨询与健康发展”等专业项目的教学、科研和培训工作。
2024年秋冬学期拟招收实习心理咨询师20人,实习顺利结业者可获得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系统》认可的实习证明。
招生对象
1.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应用心理2022级非全日制项目在读研究生。「注:2023级全日制及非全日制项目在读研究生为本中心2025学年(春夏、秋冬)实习招生对象」
2.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心理学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
1.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热爱心理工作,工作认真踏实、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行业。
2. 遵守专业伦理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安排。
3. 已完成“心理咨询与健康发展”项目的相关课程并取得优良及以上成绩,包括《心理评估与诊断》(3924016)《心理咨询理论:系统、策略与实践》(3924028)《心理咨询伦理》(3924037)。
4. 已注册或计划注册2024年秋冬学期《心理咨询督导》(3924040)课程,即团体督导课,完成32学时团体督导。
5. 能保证实习时间和完成实习。实习期为2024年秋冬学期,实习时长4个月,累计实习时长不少于160小时,其中咨询实践不少于60学时,个体督导不少于16学时。
6. 完成其他相关课程并取得优良成绩的申请人优先考虑,如《格式塔治疗:理论与实践》(3924004)《心理治疗研究的应用》(3924038)《团体心理咨询》(3924035)《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3924032)。如接受过其他心理咨询伦理、理论、咨询技巧、心理评估的培训和实务训练,附证明材料。
实习内容介绍
运行管理:熟悉中心运作流程,协助处理相关事务,包括日常咨询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培训、微信网站建设、参与教学科研任务等
心理咨询:在督导下为来访者提供一对一的公益心理咨询
接受个人督导:接受中心为实习咨询师提供的一对二的个人督导
团体督导:参加中心为实习咨询师提供的团体督导或案例研讨(即《心理咨询督导》课程)
外展宣传:设计并组织外展活动,配合中心宣传需要
报告讲座:参加中心开展的各种专业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
实习时间和地点
实习时间:2024年9月-2024年12月(4个月,以校历为准),累计实习时数不少于160小时。
实习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C9楼
实习费用
浙大心理系实习心理咨询师无需缴费。
实习考核
中心对实习咨询师进行考核,包括中期考核与结业考核。
考核通过者可以获得实习证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习终止,不提供实习证明。
1. 未通过中期考核或结业考核。
2. 未按要求完成实习内容或实习时数。
3. 严重违反伦理或中心规章制度。
4. 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带来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
申请和筛选流程
1.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申请人须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中心周老师,邮箱0023889@zju.edu.cn,邮件标题“实训中心2024秋冬实习咨询师申请+姓名+学号”,附件打包成单个PDF,附件名“姓名+学号”。
2. 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进入面试环节。(大约在2024年6月3日这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0023889@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