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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关于2021级MAP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14:52:31


根据心理系2021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研究生毕业工作整体进度,现对2021MAP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20231223日(周六)下午,分组进行。

地点待定。

二、答辩要求

1.根据学校【浙大发研〔202045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

2.请通过开题答辩并准备在202312月份申请学位的MAP同学20231211日(周一)上午9:00之前填写该表《2021MAP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名》(https://docs.qq.com/form/page/DV2N6aEpzelRBZ1VV),在1220日(周三)17:00之前填写并打印《心理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将纸质版交至海纳苑3207办公室,未经导师同意的不得参与此次学位论文预答辩

3.请参加答辩的同学提前准备6-8分钟预答辩PPT。同时参加专业实习答辩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同学,可以只做一个ppt,在答辩时以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内容为主。

4.请在答辩前打印一式三份简装(需胶装)论文,以备答辩现场交给专家。

5.请同学们在预答辩后按照要求填写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预答辩”模块内容,并于1227日(周三)17:00之前将系统中导出的预答辩考核结果表(导师签字)纸质版提交至海纳苑3207室。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3127


附件:浙江大学心理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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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8273416  邮件:psymap@zju.edu.cn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海纳苑3幢

浙大心理系

浙大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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