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
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完善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的评选和奖励制度,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2008〕113号)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标准
(一)记实总分公式
1.二年级硕士生:总分 = 学习成绩×0.3+科研成果×0.5+素质拓展×0.2
2.其他研究生:总分 = 科研成果×0.8+素质拓展×0.2
说明: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素质拓展分数分别进行映射后,再行计算。
(二)加分细则
1.学习成绩
将上一学年的成绩进行量化,学位课成绩×学分×1,非学位课成绩×学分×0.8,然后进行加权平均。
外语免修,成绩按75分计算。
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评定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按以下标准换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
2.科研成果
(1) 基本分规则
项目 | 类别 | 基本分 | 所需证明材料 |
研究生发表论文 | A:一区期刊 | 80 | 期刊封面、底面、目录、所发表文章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 |
B:二区期刊;权威期刊 | 60 | ||
C:三区期刊 | 30 | ||
D:一级期刊,应用心理学 | 20 | ||
E:其他英文期刊;EI(全文非会议);一级以下期刊 | 10 | ||
国际会议论文摘要(国际一级学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主办) | 5 | ||
国内专业会议摘要 | 2 | ||
研究生 发表著作 | 著作/教材 | 8+1/万字 | 个人贡献内容的Word电子版、出版物中的个人贡献页数(附导师签字)、出版物正文中随机一页的复印件 |
译著 | 1+1/万字 | ||
研究生专利 | 授权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 | 30(第二专利人×0.5) | 专利证明 |
授权其他专利第一专利人 | 15(第二专利人×0.5) |
说明:
期刊分区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PloS One,Scientific Reports按二区期刊计分;
权威期刊和一级期刊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E类的其他英文期刊要能在最新发布的相关论文收录数据库中查询到;一级以下期刊要能在最新发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查询到。
(2)发表论文或著作的分数折算规则
本人与论文的关系 | 条件 | 分值 |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 / | 基础分×1 |
第二作者 | 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或副导师(导师组需事先上报,合作导师由导师认定) | 基础分×0.9 |
第一作者是除本人导师或副导师以外的其他人 | 基础分×0.25 | |
第三作者 | 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或 副导师 | 基础分×0.9×0.25 |
说明:除上述所列情况,其它情况均不予加分。
(3)计分规则
有效时间:在评奖评优学年内(2019年9月-2020年8月之间)的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效。
申报材料:学生必须在申报表中注明姓名、几作、发表期刊、期刊分区(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文章等级、申请分数等信息。学生必须提供上表所列的全部证明材料。对于已录用的成果,必须提供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是正式的录用函,盖有编辑社的印章;如果是信函通知录用的,请导师签字后方有效;专利需出具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
分数累加:以上发表论文类别中,D类及以上分值可以累加,E类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F类加分最多不超过16分,会议论文摘要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发表论文以质量优先,同等情况下考虑数量。
禁止重复申报:已经在上学年评奖时作为申报材料使用过的论文,不能再次进行申报,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具体加分情况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情况最终确定。
3.素质拓展
素质拓展分为社会工作类、文体竞赛类、其他重要赛事以及活动组织参与类,均需在评奖评优时间内参与或获得方予以加分。其中,社会工作类、文体竞赛类和其他重要赛事的得分均不累加,每一类按得分最高项计算。活动组织参与类的得分可累加,但总计最高不得超过2分。
(1) 社会工作类
组织 | 职位 | 分值 |
兼职辅导员 | 兼职辅导员 | 4 |
校级学生组织 (团委、研博会) | 主席/副主席/部长 | 4/3/2 |
系研博会/学生团队 | 主席/副主席(部长) | 4/3 |
班线 | 班长/副班长(班委) | 2/1 |
团线 | 挂职团委副书记/团支书(团支委) | 4/2/1 |
党线 | 党支书/支委 | 4/3 |
注:评奖评优学年内的担任时间满一年才予加分。
(2)文体竞赛类
竞赛类型 | 所获奖项 | 分值 |
国家级 | 一等 | 10 |
二等 | 5 | |
三等 | 3 | |
省级 | 一等 | 5 |
二等 | 3 | |
三等 | 2 | |
校级(春季、秋季校运会,三好杯等) | 一等(前3名) | 3(团体赛×0.8) |
二等(4-5名) | 2(团体赛×0.8) | |
三等(6-8名) | 1(团体赛×0.8) |
(3)其他重要赛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
国家级 | 一等 | 10 |
二等 | 5 | |
三等 | 3 | |
省级 | 一等 | 5 |
二等 | 3 | |
三等 | 2 | |
校级 | 一等 | 3 |
二等 | 2 | |
三等 | 1 |
注:
1.如为团队获奖,则排序前三位方可加分,第二位*0.8,第三位*0.5
2.学校另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活动组织参与类
参与心理系认可的活动0.25分/次,组织系里主要活动0.5分/次(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活动内容与任职工作重复的,由评审委员会审定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以上每一项是否加分由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请有意参加本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研究生填写《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版(含证明材料)上交至系楼210办公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17:00。
二、评选办法
(一)组织工作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的日常工作。
心理系评奖评优工作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系成立相应的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系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在全系范围公布,并将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交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二)评选程序
1.奖项公布:学校于每年9月-10月公布奖学金奖项目录和名额、荣誉称号目录和名额,以及当年度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2.评比动员: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并提出具体评比要求。
3.个人申请: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写《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提出申请。
4.系初步成绩公示:按同学上交的材料进行核算,并在系网公示。
5.班级提名: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参照系网公示上成绩排名,推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候选名单。
6.系初选:系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和德育导师意见,产生初选名单,并汇总有关表格和材料,报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7.公布初审名单: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评选后,在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进行公示(至少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8.学校评审:系将汇总名单和评奖评优材料按要求递交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人选的审查、复核工作,最终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各类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9.全校公布:研究生管理处公布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获奖研究生名单,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10.评选时间和程序另有文件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学金,奖学金和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取高者。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得研究生先进班级荣誉的,由学校发给奖状和班级活动经费。
(二)凡已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金等。获奖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行为。
(三)获得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履行专项奖学金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属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1:【专业+学号+姓名】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doc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