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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实习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09:45:24

    根据心理系2018、2019级专硕实习进度安排,现将实习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时间:2021年1月15日(周五)晚上18:00-20:30

    地点:浙大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109教室

    分组安排:2018级、2019级专硕实习答辩安排

二、答辩要求:

    1.请各位同学按照表格中的顺序依次答辩。

    2.请于1月15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实习报告及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交至西五-213办公室。(另外,每人准备4份纸质版实习报告,答辩前交给答辩小组。)

    3.每人需准备PPT进行答辩,PPT陈述5-8分钟,评审问答5-10分钟。

    4.成绩采用四分制: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0571-88273068.

浙大MAP中心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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