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心理系2018、2019级专硕实习进度安排,现将实习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时间:2021年1月15日(周五)晚上18:00-20:30
地点:浙大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109教室
分组安排:2018级、2019级专硕实习答辩安排
二、答辩要求:
1.请各位同学按照表格中的顺序依次答辩。
2.请于1月15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实习报告及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交至西五-213办公室。(另外,每人准备4份纸质版实习报告,答辩前交给答辩小组。)
3.每人需准备PPT进行答辩,PPT陈述5-8分钟,评审问答5-10分钟。
4.成绩采用四分制: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0571-88273068.
浙大MAP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