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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理系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09:50:15

各位同学:

现将20209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要求

1. 申请本季度学位的研究生,请于630前报研究生科崔老师备案(填写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cuiwr@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申请930号获得博士/硕士学位”)。

2. 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录入信息。

“学位上报信息”中,录入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注意: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信息的一部分,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你的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3. 在提交答辩申请前,申请人的培养环节务必全部完成:

1)满足培养方案学分要求、个人学习计划内课程均完成并获得学分,且导师已审核通过学习计划;

2)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已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已通过导师审核(开题报告表已交研究生科);

3)科研成果信息已录入系统,有发表论文的请准备原件,等开学后提交到心理系研究生科(西五208办公室)(注:①录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及投稿的第一页;②已发表的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③博士生:被SCISSCI等检索的文章提供检索证明,可到玉泉校区图书馆开具论文检索报告)。

4)录入预答辩信息,参加预答辩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可包含导师)并经导师审核通过。

4. 上述各项经系研究生科审核通过后,将导师审核通过定稿的学位论文(隐名)上传到系统。学位论文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心理系系网-研究生教育下载)撰写。(系统中已设置“论文查重”功能,论文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查重”,生成论文重复度检测报告并下载留存,每份论文仅有一次查重机会。)

注:隐名评审的论文不得出现导师、作者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科研成果发表的,可在论文后说明“以第几作者、何题目、在何处发表”等信息,请导师审核确认。

 

二、论文上传截止日期

博士生上传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20715、硕士生上传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20715。请申请者务必在此前完成论文上传并提醒导师审核。


三、论文送审

申请程序逐一审核通过后,发邮件至cuiwr@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申请学院确认及论文送审”,将由系研究生科统一组织毕业论文的送审。目前已实行网上评阅,评阅书意见收齐后进行评阅结果判定。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可在系统中查询有关评阅进度。

 

四、论文答辩

根据论文评阅意见,评阅总评结果判定为允许答辩的,进入答辩程序(答辩时需准备材料请见附件2)。答辩将在20208月底至9月初举行,由各导师负责组织(同等学力答辩由心理系统一组织)。申请人在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输入答辩信息并发邮件通知研究生科审查。

 

五、答辩后归档

答辩通过后的材料(答辩后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收取截止时间为910。答辩通过后,应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定稿。学科学位委员会投票同意授予学位后,研究生须将最终定稿的论文电子版提交到系统中,以替换原评审所用的版本。(提交校图书馆、档案馆的论文都必须是最终定稿的版本)

 

特别提示:定稿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规定将提供给知网和万方数据库进行公开,如需申请暂缓公开,请于答辩通过后上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暂缓期限最长为两年。 

 

 

 

附件1-心理系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答辩资料包.rar

附件3-答辩后材料梳理-需交至研究生科.docx

                                               

 

心理系研究生科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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