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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评奖(研)2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10 15:44:59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

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完善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的评选和奖励制度,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2008113号)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标准

(一)记实总分公式

 1.二年级硕士生:总分 学习成绩×0.3+科研成果×0.5+素质拓展×0.2

 2.其他研究生:总分 科研成果×0.8+素质拓展×0.2

说明: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素质拓展分数分别进行映射后,再行计算。

(二)加分细则

1.学习成绩

将上一学年的成绩进行量化,学位课成绩×学分×1,非学位课成绩×学分×0.8,然后进行加权平均。

外语免修,成绩按75分计算。

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评定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按以下标准换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

2.科研成果

1) 基本分规则

项目

类别

基本分

所需证明材料

研究生发表论文

A:一区期刊

80

期刊封面、底面、目录、所发表文章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

B:二区期刊;权威期刊

60

C:三区期刊

30

D:一级期刊,应用心理学

20

E:其他英文期刊;EI(全文非会议);一级以下期刊

10

国际会议论文摘要(国际一级学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主办)

5

国内专业会议摘要

2

研究生

发表著作

著作/教材

8+1/万字

个人贡献内容的Word电子版、出版物中的个人贡献页数(附导师签字)、出版物正文中随机一页的复印件

译著

1+1/万字

研究生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

30(第二专利人×0.5

专利证明

授权其他专利第一专利人

15(第二专利人×0.5

说明:

  1. 期刊分区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2. PloS OneScientific Reports按二区期刊计分;

  3. 权威期刊和一级期刊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4. E类的其他英文期刊要能在最新发布的相关论文收录数据库中查询到;一级以下期刊要能在最新发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查询到。

2)发表论文或著作的分数折算规则

本人与论文的关系

条件

分值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

基础分×1

第二作者

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或副导师(导师组需事先上报,合作导师由导师认定)

基础分×0.9

第一作者是除本人导师或副导师以外的其他人

基础分×0.25

第三作者

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或

副导师

基础分×0.9×0.25

说明:除上述所列情况,其它情况均不予加分。

3)计分规则

  1. 有效时间:在评奖评优学年内(20199-20208月之间)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效。

  2. 申报材料学生必须在申报表中注明姓名、几作、发表期刊、期刊分区(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文章等级、申请分数等信息。学生必须提供上表所列的全部证明材料。对于已录用的成果,必须提供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是正式的录用函,盖有编辑社的印章;如果是信函通知录用的,请导师签字后方有效;专利需出具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

  3. 分数累加:以上发表论文类别中,D类及以上分值可以累加,E类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F类加分最多不超过16分,会议论文摘要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发表论文以质量优先,同等情况下考虑数量。

  4. 禁止重复申报:已经在上学年评奖时作为申报材料使用过的论文,不能再次进行申报,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5. 具体加分情况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情况最终确定。

3.素质拓展

素质拓展分为社会工作类、文体竞赛类、其他重要赛事以及活动组织参与类,均需在评奖评优时间内参与或获得方予以加分。其中,社会工作类、文体竞赛类和其他重要赛事的得分均不累加,每一类按得分最高项计算。活动组织参与类的得分可累加,但总计最高不得超过2分。

1) 社会工作类

组织

职位

分值

兼职辅导员

兼职辅导员

4

校级学生组织

(团委、研博会)

主席/副主席/部长

4/3/2

系研博会/学生团队

主席/副主席(部长)

4/3

班线

班长/副班长(班委)

2/1

团线

挂职团委副书记/团支书(团支委)

4/2/1

党线

党支书/支委

4/3

注:评奖评优学年内的担任时间满一年才予加分。


2)文体竞赛类

竞赛类型

所获奖项

分值

国家级

一等

10

二等

5

三等

3

省级

一等

5

二等

3

三等

2

校级(春季、秋季校运会,三好杯等)

一等(前3名)

3(团体赛×0.8

二等(4-5名)

2(团体赛×0.8

三等(6-8名)

1(团体赛×0.8


3)其他重要赛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


国家级

一等

10

二等

5

三等

3


省级

一等

5

二等

3

三等

2


校级

一等

3

二等

2

三等

1

注:

 1.如为团队获奖,则排序前三位方可加分,第二位*0.8,第三位*0.5

 2.学校另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活动组织参与类

参与心理系认可的活动0.25/次,组织系里主要活动0.5/次(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活动内容与任职工作重复的,由评审委员会审定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以上每一项是否加分由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请有意参加本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研究生填写《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版(含证明材料)上交至系楼210办公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17:00


二、评选办法

(一)组织工作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的日常工作。

心理系评奖评优工作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系成立相应的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系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在全系范围公布,并将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交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二)评选程序

 1.奖项公布:学校于每年9-10月公布奖学金奖项目录和名额、荣誉称号目录和名额,以及当年度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2.评比动员: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并提出具体评比要求。

 3.个人申请: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写《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提出申请。

 4.系初步成绩公示:按同学上交的材料进行核算,并在系网公示。

 5.班级提名: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参照系网公示上成绩排名,推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候选名单。

 6.系初选:系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和德育导师意见,产生初选名单,并汇总有关表格和材料,报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7.公布初审名单: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评选后,在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进行公示(至少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8.学校评审:系将汇总名单和评奖评优材料按要求递交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人选的审查、复核工作,最终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各类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9.全校公布:研究生管理处公布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获奖研究生名单,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10.评选时间和程序另有文件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学金,奖学金和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取高者。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得研究生先进班级荣誉的,由学校发给奖状和班级活动经费。

(二)凡已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金等。获奖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行为。

(三)获得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履行专项奖学金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属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1:【专业+学号+姓名】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doc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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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8273416  邮件:psymap@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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